甲方(委托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:
住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__
乙方(服務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:
住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__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甲乙雙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基礎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項目管理信息咨詢服務的相關事宜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目標
1.1 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,提供專業的項目管理信息咨詢服務,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:
(1)項目啟動與規劃咨詢:協助明確項目目標、范圍,制定項目章程、管理計劃等;
(2)項目執行與監控咨詢:就項目進度、成本、質量、風險、溝通等方面的管理提供專業建議與方案;
(3)項目收尾咨詢:指導項目驗收、文檔歸檔、經驗與后評估工作;
(4)專項管理體系建設咨詢:協助甲方建立或優化項目管理流程、制度及工具應用。
1.2 本次咨詢服務的具體目標、交付成果及詳細要求,以本合同附件一《項目工作說明書》(SOW)為準。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第二條 服務期限與方式
2.1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2 乙方提供服務的主要方式包括:現場調研、訪談、會議研討、書面報告、培訓講座、遠程支持等。具體服務計劃與時間安排由雙方協商確定,并記載于附件中。
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
3.1 本合同項下咨詢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_元整)。該費用為含稅價,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、利潤及稅金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%,即人民幣元;
(2)乙方交付中期報告或達到約定的里程碑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%,即人民幣元;
(3)乙方交付全部最終成果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,即合同總費用的%,人民幣_元。
3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甲方收到發票后按約定付款。
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
4.1 甲方權利與義務:
(1)按約定提供與服務相關的項目背景資料、信息,并保證其真實性、完整性;
(2)為乙方顧問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與便利;
(3)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用;
(4)享有服務過程中產生的、以有形載體體現的咨詢成果的知識產權(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)。
4.2 乙方權利與義務:
(1)組建具備相應資歷與經驗的咨詢團隊提供服務;
(2)勤勉、盡責、及時地完成咨詢服務,保證咨詢成果的專業性與實用性;
(3)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、技術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;
(4)按約定收取服務費用。
第五條 保密條款
5.1 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、技術資料、經營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。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5.2 此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持續有效。
第六條 違約責任
6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未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6.2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、標準交付咨詢成果,每逾期一日,應按合同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;逾期超過__日的,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。
6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,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6.4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,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均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。
第七條 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臺風、戰爭、重大政府行為等)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相關證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。
第八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九條 其他
9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執份,乙方執_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9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。
9.4 通知與送達:本合同履行過程中,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(包括電子郵件、傳真)送達以下地址。一方變更地址的,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,否則按原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_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_
簽訂日期:_年月日
簽訂地點:__
附件一:項目工作說明書(SOW)
(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署)